服制不同,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,由亲至疏依次是:斩衰、齐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缌麻。西晋定律第一次把“五服”制度纳入法典之中,作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轻重的标准,这就是“准五服以制罪”原则,它不仅适用于亲属间相互侵犯、伤害的情形,也用于确定赡养、继承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。 斩衰,“衰”(读作“催”)就是指不缝缉的意思。这种孝服是用最粗的生麻布制作的,不缝边,左右和下边都不缝起来,基本上就是一个开了个口子的dama袋。因为丧服的上衣叫“缞”(“衰”通“缞”),所以这种丧服叫“斩缞”。凡诸侯为天子、臣为君、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母、媳对公婆、长房长孙对祖父母、妻对夫,都要穿斩衰,是最重的孝服。 齐衰,是用本色粗生麻布制成的。自此制以下的孝衣,凡剪断处均可以收边;下摆贴边都可以砸边际。孙子、孙女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