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是上了一所三流大学,在大学里面,几乎没有什么事好做,再加上加里面有点闲钱,就出来组了一个小型的街球队,现在算是虚度,一共才五个人,正好这回把余海也给加上了,而余海的那个哥们,人家是好学生,打得篮球只不过是平常没事的时候。 至于余海,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,也属于是家里面有点钱的子弟,在外面呆一年,然后就回去上班了,这一年反正他老爹是不愿意再看到他,所以就把他打发到这块来了。 他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,然后自己租这样的小单间住,再用租房子剩下来的钱,支持自己的温饱,不过不得不说,真的很有效果,起码现在他活的挺滋润的。 只要一天没有结婚,这样的生活都是相当的惬意,典型的混吃等死。 他去加入遥远的球队,也不是为了钱,就是为了平常打赢了之后,蒙口饭...